喜迎宁夏建区55周年民族大团结全国书画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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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杯’喜迎宁夏建区55周年·民族大团结”
全国书画大赛活动正式启动
为了迎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区55周年,带动宁夏与全国书画艺术交流,促进宁夏文化艺术创作的发展,进一步宣传宁夏,扩大宁夏的文化艺术影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书画艺术发展促进会和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决定共同举办“‘建工杯’喜迎宁夏建区55周年·民族大团结”全国书画大赛。大赛组委会除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之外,还将在银川市举办“‘建工杯’喜迎宁夏建区55周年·民族大团结”全国书画大赛巡展开幕式和颁奖典礼,并将获奖作品在宁夏5个地级市举行巡展。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宁夏党委宣传部 宁夏书画艺术发展促进会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
冠名单位:宁夏建工集团
承办单位:
宁夏书画艺术发展促进会 银川赏石斋旅游纪念品工作室
协办单位:
宁夏标准草书研究会 宁夏西夏贡酒业有限公司 宁夏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宁夏鲁宁企业家联合会 宁夏剑龙国际影业有限公司 宁夏金桥速8酒店有限公司 宁夏华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国仁堂艺术坊 中华民间书画家联合会宁夏分会 塞上画派 北京博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宁夏翰墨书画院 西部会展塞上清风书画院 宁夏黄河金岸书画院
二、具体征稿要求:参赛作品包括美术、书法两类,具体征稿要求如下:1、美术作品:中国画。2、书法作品:毛笔书法及篆刻。美术书法作品题材应围绕我国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特别是民族团结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内容健康向上,富于创意,作品表现手法不限。
三、参赛须知:1、书法尺幅在8尺以内,横竖不限(册页不限);中国画尺寸不得小于4尺对开,横竖不限;篆刻6—8方(粘贴在30×60厘米的竖式印屏上,并请注明释文)。
2、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可免初评。
3、书法、美术作品请写明作品名称,篆书、草书请附释文。
4、作品不必装裱,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禁用笔名)、性别、年龄、邮编、电话(或手机号)、详细通讯地址和作品尺寸,并附100字内艺术简历1份。送件须快递或挂号邮寄。
5、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参选、入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四、评审及奖项设置: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邀请全国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大赛美术组、书法组每组各设: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300元或者等值福建寿山石章料)。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恕不退稿,归组委会所有,请自留资料或备份。
2、参赛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不另付稿酬。
3、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六、截稿日期:
2013年6月3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七、获奖待遇:1、获奖者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相关报刊网络上刊登。2、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大赛巡展开幕式和现场交流闭会,由组委会负责食宿。3、展出作品将入编大赛画册,入选作者每人赠送一本。
九、大赛组委会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269号银川文化城3-8号建工杯“喜迎宁夏建区55周年·民族大团结”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养华(13309594477)
“‘建工杯’喜迎宁夏建区55周年·民 族大团结”
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
2013年2月